在物理吸附行業,經常有不少學生、老師甚至業內的專家,不確定自己要測試的物理量該叫“吸附速度、脫附速度、解吸速度"還是“吸附速率、脫附速率、解吸速率";不少碩士、博士論文中,甚至較專業的一些技術文章,也經常出現不統一的叫法。
由于“速度"相對“速率"偏口語化,"速率“比"速度“更顯“學術",因此經常發現不少專業的人,把本該叫“吸附速度、脫附速度、解吸速度"等的參數,叫成了“吸附速率、脫附速率、解吸速率"。
要搞清楚到底該叫“吸附速度"還是“吸附速率",首先要搞清楚“速度"和“速率"的區別。速度為矢量,有方向和大小;速率為標量,只有大小,沒有方向。舉例說明:對于位于邊長為100m的等邊三角形3個角的A、B、C 3點,某物體以勻速10m/秒的速度大小從A經C到達B點,耗時20秒;對于這個情況,該物體從A到B的速度為5m/秒,整個過程其移動速率為10m/秒。再例如,對于懸浮于氣體中一個做布朗運動的氣體分子或灰塵,其不規則運動的即時速度大小或速率是很大的,但是,在我們我們討論其從A點運動到B點的速度時,我們是用AB的直線距離除以時間來表示,而速率就不需要考慮其方向性,“只看大小"。
在我們討論吸附質在吸附劑表面的物理吸附現象中,由于吸附和脫附時同時并存發生的兩種現象。大家都知道,當處于吸附平衡狀態,吸附速率和脫附速率都不是零,只是相等,但吸附速度和脫附速度是零。再比如,對于其它所有條件都相同只是溫度不同的兩個吸附平衡狀態下,溫度高的狀態的吸附速率或脫附速率有可能相對溫度低的都大,但是吸附速度或脫附速度都是零。“吸附速率"或“脫附速率",更多的偏向于表征吸附質分子單純聚集于吸附劑表面或單純離開固體表面的速度大小;而“吸附速度"或“脫附速度",則更多的偏向于表征在一定時間內由于吸附速率和脫附速率差造成的“凈聚集"或“凈離開"吸附劑表面的吸附質的量,由于有“方向性",偏向于表征“效果"。
在目前市面的大多數涉及“吸附速度、解吸速度"測試的儀器,測試的其實是一段時間內吸附劑表面吸附質的增加量或減少量,那么,此類儀器就應該叫做吸附速度測試儀或解吸速度測試儀是更恰當的,而不應該叫做吸附速率測試儀或解吸速率測試儀、分析儀等,因為其分析的不是“速率大小"。
其實,關于類似這些“專有"名詞或概念的普及,主要一方面來自課本,也有不小一部分來自于相關商家或研究單位。假若理解不對的人過多,且一時沒有單位給予糾正和說明時,商家就有可能從商業利益出發,跟隨“潮流"而“被迫"舍棄“嚴謹";像“吸附速度"這個詞,可能不少國內外商家其實是明白應該怎么個叫法,但是從商業角度考慮,為了更好的可接受性和被認識被發現,而跟隨大眾。尤其在網絡搜索占主要推廣方式的當下,這種情況更明顯。不少通俗易懂但又不嚴謹的詞語,就是這么產生的。
貝士德儀器作為從事氣體吸附、蒸汽吸附類分析儀器的制造商和研究單位,有責任給出科學的說明,并倡導正確使用“吸附速度"和“吸附速率"等此類名詞。